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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崂山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的通知(二)

2013-5-2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生物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答辩和课堂模拟讲课两部分。音乐、体育岗位的面试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

  面 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生物岗位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课堂模拟 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80%。音乐、体育岗位面试总成绩专业答辩占20%,课堂模拟讲课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三)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课堂模拟讲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已在原单位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兑现相应待遇的人员,被录用后,在崂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内,享受原待遇,聘期结束后,参加录用单位的岗位竞聘。

  三、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6651;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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