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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5-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荥阳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15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职业高中教师(10名)

  其中:舞蹈3名,会计1名,机电2名,汽修2名,电子1名,轨道交通1名。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68名)

  其中:语文5名,数学7名,英语12名,政治2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历史2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13名,音乐8名,美术8名。

  (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70名)其中:幼教30名,其他专业40名。

  (四)特殊教育(2名,其中男性1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荥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要求:

  报考职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高中除外);

  报考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职业高中教师面向河南省范围招聘,其他教师面向郑州市范围招聘。

  (四)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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