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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2013-6-5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2013年上半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精神,现将辽宁省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含)至1995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含)至1995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lncc.edu.cn)。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交通厅授权,招聘工作由省交通厅与我校共同负责,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以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lncc.edu.cn)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时,下午14:00至16:00时;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士及以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它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到学校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核。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如某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我校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以网站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报名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联系电话:024-89708716.

  电子信箱:rsc89708716@163.com

  联系人: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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