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部门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
(九)公开选岗
公开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根据所报学校类型学科类别和选岗条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专业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由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岗现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职教类拟聘用无教师资格人员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前一律不得安排教师岗位,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予以解聘。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21562(靖江市人社局)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网址:www.jsjjedu.com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