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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招聘45名公办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6  来自于: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下载《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12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并准备相关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3、报名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办法

  招考单位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按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二)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落款时间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非师范类及硕士以上研究生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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