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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四)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加10分。符合我县安置条件未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不单独设岗的岗位)的,在考生笔试总成绩基础上增加10%(考生所得分值的10%)。报考单独设岗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按时提交所需加分材料,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面试)结束实施加分因素后,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职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特困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报名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需岗位报考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同类考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最低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政务公告栏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考核。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岗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选岗。选岗时,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岗人员不能选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选岗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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