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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伊犁州直幼儿园招聘59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2-12-1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伊犁州直幼儿园招聘59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根据《关于下达奎屯市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的通知》(伊州人社发[2012]348号)、《关于下达红旗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的通知》(伊州人社发[2012]349号)、《关于下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的通知》(伊州人社发[2012]350号)文件,决定为州直五所幼儿园招聘59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设定招聘岗位。新招聘人员一律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2012年伊犁州直招聘幼儿教师59名(其中:州直红旗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9名,奎屯市三所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45名,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5名),详见《2012年伊犁州直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新疆户籍、新疆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计划毕业生)及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内地生源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型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双语幼儿园教师)。

  4、其它情形不适合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或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本、专科学历仅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 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4.语言条件

  母语非汉语的报考人员,HSK等级标准应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具备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对于汉语系考生及没有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教师资格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具备拟招聘岗位规定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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