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云南省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的通知(三)

2012年云南省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的通知(三)

2013-1-5  来自于:课评集

  九、待遇

  (一)博士待遇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试用期间享受副教授课酬及岗位津贴;

  2、学校给安家费、住房补贴共30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8年以上,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每年支付3.75万元,分8年付清);

  3、学校给予分年度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文科共4万元、理科(含英语)共6万元,分8年支付,要求连续8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4、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3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5、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二)教授待遇

  1、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校内津贴;

  2、学校给予安家费、住房补贴共15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8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服务期前七年每年支付2万元,最后一年支付1万元,分8年付清);

  3、配偶具有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学校为其配偶解决工作(视情况可安排在学校教学岗或行政岗位);

  4、学校分年度给予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文科共4万元、理科(含英语)共6万元,分6年支付。要求连续6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科3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5、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3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6、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三)副高职待遇

  1、优先考虑具有高校教学经验或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副高职称人员。

  2、学校提供一间暂住房(除临沧市内户口人员)供其使用,可免房租费使用三年(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3、试用期一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和课酬;若非高校副教授职称者,到校一年内即可申请转评副教授职称,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学校鼓励并提供继续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以及为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硕士待遇

  1、优先考虑国家重点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讲师(同等)岗位津贴和课酬;工作满2年可申报讲师;

  3、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被招聘者工作满三年后,视其表现鼓励其考博。

  十、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3-8882027联系人:施老师。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677000

  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883-8882626传真:0883-8882526

  网址:www.lcnc.cn

  E-MAIL:LCECrenshichu@126.COM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