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可以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应聘者凭《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自行在网上打印)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属紧缺岗位的,须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除直接进入考核的岗位外,全部参加笔试,最后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职业道德以及语言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能力等,总分100分。
1.考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
3.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4.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于19日晚上在我校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将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
1.专任教师(除辅导员外)参加说课和结构化面试;辅导员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2.管理人员和其他专技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报考信息中心岗位的人员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的具体安排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网站公布。
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人数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
面试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
面试成绩的计算,参加单项测试的,单项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参加两项测试的,两项成绩的平均值(各50%)即为面试成绩,成绩均当场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我校网站公布。
七、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审批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学校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我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