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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滨海新区招聘15名高中和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3-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天津滨海新区招聘15名高中和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解决汉沽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汉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沽教育局决定,面向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5名。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应届毕业生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3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有非农业户口。

  8、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滨海新区汉沽教育系统赴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汉沽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拟定于3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3年2月下旬登陆汉沽人才网(http://www.tjhgrc.com)或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进行查询。

  招聘工作由汉沽监察局、汉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沽教育局和相关学科的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采取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签约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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