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通过招聘考核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聘用签约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签约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报名、考试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销行政处分的。
四、缺额补充
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其缺额在当年内可补充招聘。
五、解释权
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附件:
磐安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13年2月5日
附件:
磐安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 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考生类别 |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所获学位 | ||||||
| 户口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 省市区(市)县 | |||||||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报考岗位 | 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 | |||||||
| 个人简历 | ||||||||
| 奖惩情况 | ||||||||
| 其它 | ||||||||
| 本人承诺 | 本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报考者签名: | |||||||
填表说明:
1.“考生类别”指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其他人员。
2.“教师资格类别”指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