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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磐安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名教师的通知(三)

2013-2-19  来自于:课评集

  磐安县2013年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根据磐安县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就公开招考编制内农村中小学、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招考人数及户籍、学历等要求

  

类别 学科 招考人数 户籍、学历 所学专业或资格
1 2
初中 语文 1 户籍不限,本科及以上毕业(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新闻学、文秘教育 具有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专业
数学 2 数学类、数学教育
英语 1 英语类、英语教育
科学 2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
社会 2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法学类
音乐 1 音乐学类、音乐教育、艺术教育类(音乐方向)
体育 1 体育类、体育教育
美术 1 绘画类、美术学类、艺术设计、艺术教育(美术方向)
信息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技术
初中小计 12  
小学 语文 4 户籍不限,本科及以上毕业,师范类专科毕业(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小学教育(含初等教育,下同)、新闻学、文秘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具有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专业
数学 4 数学类、数学教育、小学教育
英语 4 英语类、英语教育、小学教育
科学 3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小学教育
音乐 2 音乐学类、音乐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体育 4 体育类、体育教育、小学教育
美术 1 绘画类、美术学类、艺术设计、艺术教育(美术方向)、小学教育
小学小计 22  
学前教育 5 户籍不限,专科及以上毕业(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类(音乐、美术方向)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专业
财会人员 1 要求同“初中”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合计 40      

  凡招考名额2名及以上的,其中1个名额面向男生。面向男生招考名额与男生报名人数之比须符合1︰3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减少面向男生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

  3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幼儿园连续任教10年以上且现在岗的幼儿园代课教师,报考学前教育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资格

  往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加分

  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在总分中加2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考试招聘的,在总分中加3分;符合报考条件且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两年及以上的(按上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年计算,时间截至到2013年6月份),报考对应学科学段的,在总分中加1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及学前教育岗位人员,如本人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不含团体项目),按以下标准加入总分: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者前八名的加3分,省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者前六名的加2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加3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

  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材料报名时提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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