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说课面试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参加体检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先后、第一学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在2013年4月中旬。
(四)政审考核。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因政审或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时间另定。
(五)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 2013年4月下旬在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签约。公示结束后,2013年5月上旬,由用人单位与经公示无异议的合符条件人员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8月20日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
(七)聘用。2013年8月底,应届毕业生要及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县人社局审核,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不替补。资格审核全面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
六、待遇
1、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安远籍以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发给安置费2000元。
2、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设定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周年(考取公务员或研究生的除外)。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如申请调离本县的,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聘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编委办、财政局、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和安远一中、安远二中校长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远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