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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同市大同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

2013-2-24  来自于:课评集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组同意后,不予以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收条件的。

  2. 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3. 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 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同县人民政府成立“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立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红斌(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广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志宏(县科技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茂萍(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 龙(县纪委副书记)

  仝济峰(县编办主任)

  吴孟龙(县一中校长)

  梁金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宋生成(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广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一中校长吴孟龙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七、要求

  1.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公开招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

  3.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八、经费保障

  公开招聘要励行节约,降低成本,防止乱收费。

  九、监督措施

  1. 在笔试、教学能力测试过程中采用摄像监控、手机信号屏蔽等措施。

  2. 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3.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公示拟招聘人员。

  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

  2013年 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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