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大同市大同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政发[2011]20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高中教师人员编制及岗位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大同县高中教师,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方便考生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报县政府核准,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执行。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方式及人员待遇。
1. 招聘单位:大同县一中
2. 招聘岗位:生物教师、语文教师、历史教师、政治教师、物理教师、体育教师
3. 招聘人数:10人(生物教师2名,语文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4. 招聘方式:大同县高中教师的公开招聘要符合《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事宜。
5. 招聘人员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大同县高中教师,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此次高中教师招聘面向全市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毕业生为招聘对象。此次招聘实行公开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 具有大同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4. 报考大同县一中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全国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
5.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6.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