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两门(详见3月6日"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的公示)。不指定复习用书,考生可参阅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栏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省教育考试网没有公布的学科,请考生自行把握。
笔试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初定为4月13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学科岗位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四类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其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的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面试总成绩。
4.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另行通知(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分数各按50%计入总成绩。
2.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等分数计入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分数仍并列,则以笔试分数中的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
(五)体检
1.体检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