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为主,入围体检者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密封)转移至玉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无法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无法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档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择岗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分配和调动工作的若干意见》(玉教〔2012〕29号)的精神,报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分配方案在面试前一周内公布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择岗、拟聘用公示无疑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农村户口的聘用者在见习期考核合格后,需先办理户口农转非后再办理相关续聘手续。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派遣证。
三、其它规定
(一)凡报名时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其中,技师,聘用在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二)新聘用的教师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予递补。
(五)报考者在应聘期间请密切关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玉环教育信息网"的有关通知。
(六)特殊教育教师、技师、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只能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若离职,则自动解聘,解除其正式在编身份。其他人员,若调动,必须完成6年教育工作服务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玉环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 环 县 教 育 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