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与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
(三)直接签约招聘。对高中教师岗位,成立招聘小组,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后,由招聘小组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此项工作于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招考。对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和直接签约未满剩余的高中教师岗位,采取招考的形式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3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通过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
③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大余县教育网下载);
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②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行为的;
③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