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4月6日。
②面试时间:4月20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
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内容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中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②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内容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应学科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学科专业知识>》(2012年版)中专业知识部分。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网和大余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
1. 公示直接签约人员名单。
2.公示招考入闱人员名单。笔试后,公示笔试合格线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后,公示总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入闱人员名单。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和标准》对总成绩入闱人员和直接签约人员进行体检。
(七)政审。对总成绩入闱且体检合格人员和直接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表现进行审查。
(八)录用。
1. 录用直接签约且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包含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已与我县签订了协议的应届师范定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和赴高校直接签约的毕业生)。
2.根据各学科剩余岗位计划,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用。
五、优惠政策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2.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有关说明
(一)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已与我县签订了协议的应届师范定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3月20日前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前来办理拟录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2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三)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是指报考者通过了"双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了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通过了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
(四)若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是否为本科学历、是否为见习生和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它学科。
(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规定予以辞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试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所属公办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如服务未满5周年,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