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和体检。笔试参加全省统考,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由县公务员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安排。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三明市(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中、小学面试。
①说课:抽取相应学科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好说课稿进行说课。
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态等。
2.幼教面试。
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幼儿教师的弹琴、唱歌、跳舞、绘画能力。
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态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的评分办法进行。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同一岗位若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按此顺序进入体检:①笔试总分高者;②笔试专业知识分数高者。
体检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四)聘用及报到
1.经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拟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正式报到后,由县教育局报县公务员局确认后为正式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成立建宁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委、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3982283(县纪委办公室) 0598-3967765(县公务员局) 0598-3962381(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3980051、0598-3980030(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建宁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