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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漳州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的通知

2013-3-2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漳州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 新任教师方案的通知

  为解决市直中小学(含中职校、特殊教育、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需求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中小学新任教师(含教辅人员)8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实施计划

  1.招聘原则: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实施步骤和招聘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24号),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分三批进行,具体如下: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市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供需见面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2013年我市免费师范毕业生共11名,其中物理1名、体育教育1名、音乐学1名、地理科学1名、财务会计教育2名、汉语言文学1名、思想政治教育1名、化学2名、数学与应用数学1名。

  (2)普通中学(含中职校)各学科教师招聘计划(见附表1),由市直各有关校组织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高校、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市教育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各校必须将招聘方案、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3)上述中学(含中职校)未能落实的各学科教师招聘计划,各校需求的教辅人员和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见附表2),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后,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各学科教师、教辅人员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备职位表所列的其它条件(见附表3)。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高校、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关校必须在3月25日前结束招聘工作。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4月1日至4月10日登录网址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结束时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名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我局对报名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信息填报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考生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市公务员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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