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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平市浦城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3-26  来自于:课评集

  3、网上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的报考费收取,参加选调人员应在4月1—10日前网上报名和上网缴费。

  4、笔试科目。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只要根据本人所参加选调的学科及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可不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20日举行。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参加选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6、成绩公布。5月10前,福建省考试院公布成绩。参加选调人员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拟选调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笔试成绩,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2007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①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或浦城县委、县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④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赛课的方式,成绩高者优先。

  8、选调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持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及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教育局人事股复审,不合格的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资格复审时,拟选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上交的材料:①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②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及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网上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9、选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浦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5天。

  10、选调人员的调配。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不同学校选调同一学科的,则根据选调人员名单,按学科进行电脑随机确定选调人员城区任教学校。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调入新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昌华任组长,教育局长庄怀庭、公务员局长祖强、编办主任陈金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汉松、教育局党委书记朱素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843040.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各校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教师。

  附: 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学科人数统计表

  关于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任教年限认定办法的补充通知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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