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一样的,经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市妇联和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报名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二天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经市妇联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同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拟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妇联和市儿童保育院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定聘用人选
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龙岩人事网”、“龙岩教育网”公示7天。
十、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0597-2308806、2685123;
咨询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监督电话: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97—12380.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
2013年3月18日
附表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职称 | 专业类别 | 性别 | 年龄 | 招聘范围 | 其它条件 |
| 01 | 幼儿教师(一)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 全省 | 有教师资格证;有三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第一学历是中专的,须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幼教专业毕业。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具有小中高职称或属于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的(以教育局或人事局颁发的证件或文件为依据),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 02 | 幼儿教师(二)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音乐学 | 不限 | 2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 全省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其中:音乐学专业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的);有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