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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台州市椒江区职业教育部分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3-3-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台州市椒江区职业教育部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的通知

  为加快我区职业教育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椒江区教师录用和调聘工作实施意见》椒政办发〔2012〕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椒江区职业中专、第二职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职位10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5.户籍以本公告发布的前一日为准(应届毕业生以生源户籍地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作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椒江区教育局一楼(椒江区建设路2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2013年椒江区职业教育部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加贴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并装订)。应届毕业生还需凭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与专业证明、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参加报名,但在体检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否则取消资格;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者原则以本人到现场报名为主,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报的考生,除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书面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报名费:按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门48元,共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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