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市民族中学分别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毕节教育网、民中校园网等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4月2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民族中学躬行楼二楼(市委党校对面,毕节市七星关区拥军路31号)。
3.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5张;
(4)特设岗位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服务期满凭县级以上教育等行政部门证明报考;
(5)在职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若不能提供证明,而以社会考生名义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市民族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学校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通过复审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所有笔试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师考本学科专业知识,音乐教师、通用技术教师考《公共基础》。
笔试时间为:待定
笔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