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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毕节市民族中学招聘15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4-11  来自于:课评集

  (二)试教

  试教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试教在民宗委、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试教成绩。试教总成绩为100分,考生试教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试教学科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时间30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5分钟说课,5分钟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

  通用技术教师、生物实验员、音乐教师三个职位的教师不进行试教,面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时间20分钟。不提供准备时间,同一学科或职位采用同一套面试题。

  试教(面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

  试教(面试)时间:待定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40% 面试60%)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市民宗委指导下,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会同市民宗委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2013年7月30日仍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于2013年7月初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学校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监督电话:市民宗委:0857-8220028

  市人社局考录科:8222297

  通讯地址:毕节市拥军路31号

  网址:www.bjmz.com.cn

  邮箱:mzhbangongshi@126.com

  联系电话:0857—8304017、8314151、8304122

  金老师:13638178989

  毕节市民族中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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