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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3-4-1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需增补的90名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以来,伴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经过三次区划调整后,现直属学校16所。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明德麓谷学校、麓谷小学、虹桥小学、雷锋小学、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与毕业生教师加入。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工作2年后,通过考核,优秀的作为在职教师办理进编手续;

  3、招聘录取人员均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范围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围

  中小学、职业中专等学校在职教师及2011-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与人数如下: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小学 在职教师 15
毕业生 27
初中 在职教师 23
毕业生 17
职专 在职教师 6
毕业生 2
合计 90

  (二)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即:

  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小学科学学科执有物、化、生、地、自然及科学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即可,心理咨询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即可)。

  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公共学科要求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电子、工民建、机械加工等专业学科执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即可。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即:语言类学科(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5、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毕业生岗位必须是2011-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8、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学士)、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参加报名。

  9、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3年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10、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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