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贯彻〈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1〕1号)等精神,现就阜南县2013年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教师职位及人数
1、义务教育小学职位招聘教师150人;
2、义务教育初中职位招聘教师50人;
3、普通高中职位招聘教师50人;
4、幼儿教育职位招聘教师138人;
5、特殊教育职位招聘教师12人。
具体职位见附表1、2、3、4、5.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教师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否则,按规定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其名额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比例调到其它较为紧缺的职位,并及时告知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改报其它职位。
三、招聘教师的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教师报考对象面向社会,户籍不限,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历年在招聘教师考试中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7、优惠条件:凡与高中学校签订工作协议(合同),且连续任教五年以上(以协议或合同为准)的以及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优惠政策按上级有关规定笔试时每科加2分(报名时需持相关********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