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灵宝党政公众网和灵宝教育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灵宝市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3、应聘者现场报名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初审通过者,须填写《2013年灵宝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①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③参加灵宝市“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④参加灵宝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灵宝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者限所学专业。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灵宝市教育体育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4月27日到灵宝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试讲,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内容: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
(1)高中类:
①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知识。
②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中学)、心理学(中学)、师德、教师专业标准(中学)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成绩×50% 加分。
(2)小学类:
①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知识。
②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师德、教师专业标准(小学)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成绩×50% 加分。
(3)、在灵宝市人社局、教体局备案的2000年、2001年、2002年中师毕业生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者及2005年、2006年太原师范学院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笔试总成绩=语文成绩×50% 数学成绩×5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灵宝党政公众网和灵宝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