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安徽教师招聘 > 2013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4-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为推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选)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4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3、体育学科需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乒乓球专业需获得省级及以上单打前6名的;足球专业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3名球队的队员。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