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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南事业单位招聘248名中小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3-5-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淮南事业单位招聘248名中小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做好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3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共248个,招聘人数386人。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是指毕业后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工作时间。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3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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