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宁波市海曙区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海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第一类岗位
小学教师30名:小学语文13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体育5名(其中网球特长男性2名,田径特长男性1名,足球特长1名,乒乓球特长1名),小学美术2名(其中国画特长1名),小学音乐2名(其中西洋器乐特长1名),小学信息2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1名);
特殊教育教师1名。
(二)第二类岗位
中小学教师10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社会1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2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第一类岗位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岗位报名条件:
2012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生源地不限;
(2)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毕业生;师范类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以上均不限生源地;
(3)宁波市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等以上荣誉之一的毕业生。
2、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音乐、小学信息岗位报名条件:
2012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生源地不限;
(2)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毕业生;师范类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以上均不限生源地;
(3)浙江省生源的,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等上述荣誉之一的毕业生,或高校就读期间参加院校级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项目竞赛获奖的毕业生。其中,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国画特长)、小学音乐(西洋器乐特长)岗位不限生源地。
3、特殊教育教师报名条件:
2012届、201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特殊教育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日以后出生),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二)第二类岗位
现在浙江省内中小学任教的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以2013年5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或专业对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获得浙江省各县市区级教坛新秀类三等奖或县市区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的或获得浙江省级教研、教科、教育学会等部门颁发的教学类比赛一等奖荣誉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