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只实行面试。资格初审和专业必修学科成绩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工作人员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函参加面试。
1、面试成绩100分。
2、面试评委7名,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面试现场亮分。
3、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二教材内容。
4、在面试时,如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出现1:1比例的,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不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每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学校期间有不良表现及记录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正在立案查处尚未做结论的。
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核中如有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如果在体检环节已进行递补的,则不再进行替补。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必修学科成绩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名单在冷水江市政府网、冷水江市人社局网和对应院校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冷水江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