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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2013-6-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2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侧重优秀教师的引进和优秀毕业生的选拔,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53名:

  1. 在职教师18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1名。

  2. 毕业生35名:语文8名、数学10名、英语9名、物理1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二)小学教师142名:

  1. 在职教师48名:语文21名、数学10名、英语5名、思想品德1名、体育5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

  2. 毕业生94名:语文45名、数学17名、英语9名、思想品德1名、体育8名、音乐4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5名。

  (三)幼儿教师47名:

  1. 在职教师24名。

  2. 毕业生2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 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择业期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 推荐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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