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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州市蓝山县招聘20名农村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2013年7月21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1、考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对应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法的运用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

  (2)面试: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内容一(8分钟)

  ①抽取幼儿教材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说课稿进行说课(5分钟,分值20分)。

  ②讲幼儿故事:内容自定(3分钟,分值20分)。

  (2)内容二(8分钟)

  ①视唱简谱:抽取一简谱,清唱(2分钟,分值10分)

  ②弹唱:抽取简谱自弹(键盘乐器)自唱一首歌(3分钟,分值10分)

  ③舞蹈:自选幼儿舞蹈舞曲,U盘自备(3分钟,分值20分)

  (3)简笔画(8分钟)

  抽命题简笔画(8分钟,分值2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分别依次按面试内容一、内容二的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1次(复查医院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考察及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蓝山教育信息网公示,同时在蓝山教育局张榜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录聘人员派遣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九、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13282(蓝山县监察局)

  蓝山县人事局

  蓝山县教育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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