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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怀化市沅陵县招聘5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5-2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怀化市沅陵县招聘5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缺科教师的补员工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教师。为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职中教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专业对口,能胜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学与实训;

  2、初中小学教师: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沅陵籍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幼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或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幼师专业毕业的中专及以上沅陵县籍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特教教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资格证。

  (二)年龄要求:

  高中、职中、初中、小学、特教教师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凡县内定向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特岗教师、公招教师不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沅陵县电视台、沅陵县政府网站、沅陵县教育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5月20日至6月20日,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 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③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按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考生按条件只能报考招聘计划的一个学科,每个学科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者调整学科计划。

  (三)考试

  1、考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分别排名(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必答题、说课和才艺展示。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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