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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都匀市荔波县教育局招聘43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实施后,由县招聘办制订招聘简章,分别在“荔波网”(www.libo.gov.cn)、“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brs.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gzqn.lss.gov.cn)发布,荔波县电视台、荔波县文化馆宣传栏、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墙电子屏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的组织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派人参加。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所设报名点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6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大厅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时间),原报名地点。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荔波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到县(市)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所定向的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供县(市)“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报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被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在笔试前提交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填写报名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调整。所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县

  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职位。对取消、调整的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在“荔波网”、“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原件,现场报名时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六、考试

  (一)笔试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和考生联系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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