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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州市庆云县教育局招聘112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五)加分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县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于7月6日前到原人事局办公室(原县政府3楼西侧)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应聘公安类岗位的,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本人须于6月27日至28日9:00--17:30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到庆云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有指示牌)进行现场目测,目测内容现场公告。经现场目测合格的,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目测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除下派乡镇锻炼、公安类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7月13日至16日到原人事局办公室(原县政府3楼西侧)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考务费70元。

  (七)聘用资格审查: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制造假学历、假证明、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笔试、面试及时间安排

  (一)笔试。

  时间:7月7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7月3日至6日登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1、下派乡镇锻炼、公安特警岗位、乡镇卫生院普通管理岗位、记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党校、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综合写作。教育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内容。

  3、卫生类、计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公安法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和卫生基础知识(分值占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含)以上的按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7月12日考生可登陆庆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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