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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的通知

2012-1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12月14日-15日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的通知

  根据清远市人社局《关于参加"名校招聘"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2〕2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2013年秋季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定于2012年12月14日-15日到华南师范大学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其中初中教师16名,小学教师2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国家211工程师范院校(师范类)或国家985工程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领取教师资格证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或测试成绩单。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年龄及身体要求:本科毕业生在26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2年 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内。

  (2)2012年12月15日8:30-16: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内。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清远市清城区"名校招聘"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下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报考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测试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领取教师资格证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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