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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揭阳普宁市中学招聘54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4  来自于:课评集

  五、面试

  面试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与气质等。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面试后,由面试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核对象。

  六、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普宁市教育局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核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拟聘用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应于2013年8月20日前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普宁市教育局报到。凡无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普宁市教育局网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非普宁市户籍受聘人员由普宁市财政局拨给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

  受聘人员在我市中学任教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出本市;任教满三年方可报考研究生。

  九、本公告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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