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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晋中市和顺县招聘3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1-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晋中市和顺县招聘3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和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

  公        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经市人社局批准,和顺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择优招聘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凡报考和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须为和顺籍大中专毕业生或原户籍为和顺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户口尚未迁回本县者,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和顺职业中学幼师班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安心农村教育工作。

  2、学历要求:

  (1)职业高中、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过三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幼儿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含和顺县职业中学幼师班毕业且现仍在幼儿教师岗位上的临时人员)。

  3、学科与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原则上要求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无相应学科时,可报考相近学科(职业中学的专业科教师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专科学历者,报考学科必须和所学专业一致。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初中、小学教师者须持有相应学段或高一级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不含职业中学幼师班毕业生)。

  5、身体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已被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须有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

  三、招聘名额

  共38名。其中,职业中学5名:舞蹈1名、器乐1名、医师1名、护理1名、旅游1名。

  初中教师4名:语文1名、音乐1名、化学1名、美术1名。

  小学教师21名: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2名、美术2名、体育2名、音乐2名。

  幼儿教师8名:在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中招聘6名,在和顺职业中学幼师班毕业且现仍在幼儿教师岗位上的临时人员中招聘2名。

  四、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3年 1月4日—2013年1月10日,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和顺县教科局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7、已被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需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需县人社局出具证明)。

  经初审合格人员,填写《和顺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计划招聘学科人数与学科报名人数之比至少达1:3,否则招聘领导组可根据情况调整学科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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