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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鄞州区教育局招聘24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1-8  来自于:课评集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体育、美术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其中有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及技能测试成绩的20%合成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合格后,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区教育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96178、87406572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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