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乌兰察布商都县招聘10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了充实和优化我县教师队伍,解决幼儿园面临的师资紧缺问题,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要坚持按编定岗、按岗选人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幼儿教师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商都县,或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人户籍迁到商都县。六类基层服务人员在商都服务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