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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三)

2013-2-1  来自于:课评集

  (五)体检(2013年4月)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3年4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2013年4月)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3年5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3年6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58689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54658

  附件:《2013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详表》

  附件:2013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岗位 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 招聘条件
物理教师 1人 物理及相关 硕士及以上 具有学科竞赛授课经验与能力;高中期间取得过相应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985”或“211”高校毕业;男优先;
化学教师 1人 化学及相关 硕士及以上
历史教师 2人 历史及相关 硕士及以上 “985”或“211”高校毕业;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
地理教师 2人 地理及相关 硕士及以上 “985”或“211”高校毕业;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男优先
音乐教师 1人 民乐及相关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男优先
美术教师 1人 美术及相关(绘画方向)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
通用技术教师 1人 机械制造或电子自动化及相关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
信息技术教师 1人 计算机或教育技术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男优先
体育教师 2人 体育教育 本科及以上 专项为体操、武术、排球、游泳、羽毛球者优先;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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