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2.应聘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国家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具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谢绝报考。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2013年永康市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整个招考工作由市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 年2 月 26日—2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为当场采集肖像信息,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设置及收费标准均与自学考试相同。
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
在永康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的人员需填写《代课情况证明表》,并提供聘用合同和每年上学期、下学期各1个月的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考计划(二)、(三)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聘用名额。
(三)考试
永康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3年教师招考录用时有效。
1.笔试
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ykhrss.gov.cn)、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一)、(二)、(三)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均要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划定:
报考招考计划(一)按报考职位计划数1:1.4进入面试;
当招考计划(一)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必须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如其《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低于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小学段、学前教育段)全体考生《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平均成绩的,不进入面试;如其《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于(含等于)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小学段、学前教育段)全体考生《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平均成绩的,必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的进入体检、考察。
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2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进入体检、考察。
报考招考计划(二)按报考职位计划数1:2进入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三)按报考职位计划数1:2进入面试。
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考察
(1)招考计划(一)职位人员进入体检对象的确定:
Ⅰ: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进入体检对象的确定:
①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达到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7的,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②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计划数少于1:1.7的,按该职位实际参考人数的6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③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按面试中的规定确定体检对象;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2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