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3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携带材料
(1)应届生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本人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生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普通话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本人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则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按70%比例计入总成绩。上课测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分别按50%、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上课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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