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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3-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西南大学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5名,招聘学校及专业见《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201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独立学院和应用技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三)招聘具体条件

  1、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

  2、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教师素质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学习成绩优秀,获两次以上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③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④获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⑤有特殊专长,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⑥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以上六类人员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须在75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65分及以上。

  凡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70分及以上者可不受以上六类条件限制。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应聘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④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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