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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的的通知

2013-3-1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的的通知

  2013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公开招聘25名普通高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单位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

  经费性质:财政全额供养。

  单位地址:朝天区朝天镇。

  职能简介: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条件一览表》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应资格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公开招聘教师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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