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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厦门市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开招聘的通知(二)

2013-3-27  来自于:课评集

  三、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翔安区委、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2〕55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有:

  (一)一次性分别给予新引进的省级名校长45万元、市级名校长25万元、省级特级教师30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25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可选择接受“一次性安家补贴”,也可根据市有关规定选择购买人才安置房,两者二选一。

  (二)在本区内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5年后收回。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三)5年内每年分别给予新引进的省级名校长5万元、市级名校长3万元、省级特级教师4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3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2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

  其他优惠政策请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到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组宣科报名(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建设银行五楼);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xjj7087127@163.com)报名(报名表发出后请来电告知),并通过快件邮寄报名材料(接受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61102.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3.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和简明情况登记表,请在翔安区教育信息网(www.xaqwjxxw.cn)下载。

  (2)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地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等复印件。

  (3)近3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复印件。

  (4)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教)经历和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证明原件。

  (5)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联系人:徐俊杰;联系电话:0592-7889763;传真:0592-7082876.

  (二)资格预审

  2013年4月上旬,翔安区教育人才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报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翔安区教育信息网(www.xaqwjxxw.cn)公布。

  (三)现场审核

  2013年4月下旬,翔安区教育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组成员在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地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近3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

  现场审核应由本人参加,本人不能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翔安区教育信息网(www.xaqwjxxw.cn)公布。

  (四)招聘考试

  2013年5月上旬,翔安区教育人才办组织由7-9名省市教育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通过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按人员资格和应聘岗位分类组织招聘考试。

  1.省级名校长采用组织考核的形式考评;

  2.具有省级特级教师称号和符合厦门市人才引进条件的,采用现场备课、上课、答辩等形式考评;

  3.其他人员采用示范课、面试和考核等形式进行考评。

  具体招聘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考试综合总分折算合成为满分100分,每个量化考试环节的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低于1:3比例进入招聘考试的人员,每个量化考试环节的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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