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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龙海市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综合知识”为必考科目;“专业知识”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岗位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 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凡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5月10日省公布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加分证明材料提交龙海市教育局 审核。未领取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2013年服务期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地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处 理。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的,依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对象。 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又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加一场面 试,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资格复审:龙海市教育局将对进入体检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生若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体检对象确定原则进行递补。

  复审合格的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龙海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rs.longhai.gov.cn/)和龙海教育信息网(网址./)公布。

  体检对象公布后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报送材料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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